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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加工金银首饰饰品消费税如何计提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加工贸易有关退税政策试点通知》要求,受托加工金银首饰饰品消费税实行普通退税政策,计提方法为:计提当月未开票的加工成品应缴税款—抵扣开具的加工发票的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受托加工企业应当根据自己收到的受托加工款,在收取受托加工款后15日内,应当按照税额千分之四或者实际发票税额对发票上增值税和消费税额予以计提,按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计提算收后,未缴纳的计提金额自当月月末起,按照税法规定的处罚规定,纳税人应当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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