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解答了关于《退货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相关内容,同时关于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退货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退货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原则是:金税三期供应商应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退货发票的相关规定,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准确地记录退税信息和税负。
一般来说,退货发票的开具原则是:若货物退回新销售方,退税项应以原购销售方的发票金额(含税)加税扣除后的金额减去新销售方的金额,确定退税金额;若货物退回原购销售方,则按照原购销售方的发票金额(含税)减去新销售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含税)及税负确定退税金额。
在开具发票时,应注明发票开具原因(货物退货),以作为财务报表归档及审计之用。
退货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总结:以上是编辑:【幼幼】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退货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优质内容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