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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不得加计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一、不得加计扣除的项目:
1、房地产交易税、契税及其他不可抵扣的费用;
2、开发建设项目的借款利息及贷款手续费;
3、土地买卖交易税及非定额购买补偿费;
4、购置国有土地使用权费;
5、非权益融资的未归还的借款利息;
6、土地增值税后所有权的变更,相关费用成本不得抵扣;
7、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由承租人支付的转让金;
8、企业承受的拆迁补偿费及其他报酬;
9、土地增值税计税前改造费用;
10、土地增值税期间的人工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1、土地增值税期间取得的其他利得,如财产出租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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