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解答了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意思,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依据,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规定,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好处,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号)第六十四条规定。
二、加计扣除对象应为“符合该法另有规定、投入使用的新型专用设备或者原始设备,用于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并在有效期内完成购置,且费用支付合法。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在报送研发投入确认表(以下简称“投入确认表”)的情况下完成设备购置。
2、加计扣除的设备应在该项研发活动期间内被实际投入使用,而且费用支付是合法和真实的。
3、应具备有效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经济价值,以实际投入、纳税人可证明的事实为依据。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8条规定,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损的处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的政策延期至2023 年12 月31 日。
补充:企业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第二条规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总结:以上是编辑:【仙见明月】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优质内容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