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途教育网
专业的教育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福途教育网 > 会计师 > 正文

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且无法划分及得抵扣公式)

时间:2023/11/30 20:12:19 编辑:福途教育 标签:会计师

榜单说明:福途教育网榜单是编辑部门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并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统计及人为根据市场和参数条件变化的分析而得出本站站内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仅供参考,具体价格等信息以实地考察为准。

2024年【会计师】申请条件/费用/专业咨询 >>

会计师申请条件是什么?会计师费用是多少?会计师专业都有哪些?

点击咨询

    本文解答了关于《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呢,2、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3、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4、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且无法划分及得抵扣公式,5、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且无法划分及得抵扣公式)

    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务法规的规定,按照主营业务所得和兼营所得的性质、税务处理方法,进行税务处理。

    1、按照主营业务所得的性质,如果属于真正经济活动,应当作为本企业正常营业收入一并计算为主营业务所得;如果属于其他收入,则应从其他收入中分别计算纳税。

    2、按照兼营所得的性质,如果属于主营业务所得,应当作为本企业正常营业收入一并计算;如果属于其他收入,则应从其他收入中分别计算纳税。

    3、对于多向分配所得,应根据比例分别计算不同所得种类的税负。

    4、对于其他业务项目的兼营所得,如无税率,应按照适当的方法和有关规定计算并有效清算纳税。

    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既存在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t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相关规定】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与旧的相比,现行条例及细则变化如下;一是对核算方式表述更精准,将单独核算改为分别核算二是对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行为的,取消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并由国家税务局确定的规定,改为不分别核算时,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核定销售额,避免重复征税,维护税法权威;三是删除原细则第十条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合并到第七条,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四是细则对不得抵扣进项税计算进行了完善。五是兼营行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标准降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增值税管理能力,已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降低到应税收入额工业50万元和商业80万元以内。

    总结:以上是编辑:【涂正梅】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

    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优质内容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以上手机版 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且无法划分及得抵扣公式) 小编为您整理一般纳税人的兼营行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且无法划分及得抵扣公式)的全部内容,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点击查看 会计师 更多内容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