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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一、东部离婚案:
1、离婚案件中双方希望和解,且条件有利于子女的未成年人,法院可以受理该案件;
2、离婚案件中至少一方未满十八岁,其他情况下两方均满十八岁以上;
3、涉及子女抚养权、扶养费、财产分割等,而双方无法达成和解;
4、案件中存在未满18周岁的子女,未经子女同意而申请离婚;
5、案件中双方未提前进行咨询,而直接申请离婚的;
6、案件中存在酗酒现象,且双方存在暴力行为等法律行为;
7、案件中涉及共同财产比例分割,出具折价凭证后,还有补充争议的;
8、案件中涉及长期不分家的情形;
9、国家利益、公共秩序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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