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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纳税义务不确认收入分录如何写
一般情况下,应当按以下方式记录发生纳税义务不确认收入的情况:
1. 应收账款贷方:记账XX元,应收账款表示纳税义务不确认收入
2.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借方:记账XX元,表示纳税义务不确认收入所支付的成本。
3. 税收会计科目借方:记账XX元,表示未确认收入纳税义务对应的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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