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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什么时候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一般应在有以下情形下:
一是交易双方基本信息清楚,买卖双方认可该地产的价值基础完整合理。
二是该地产有一定程度的流通,能够有较准确的公允价值表达与反映,影响价值的信息比较完整,价格波动不会被遮盖掉。
三是不存在夸张的暗示,炒作的情况出现,投机行为的影响能够被把握和控制住,价格变化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规律性,不易被不规范的行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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